区人民政府文件(通知)
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
镇、街道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 金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 -----------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性质

全面领导本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府非常设机构。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本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领导成员单位和动员社会力量,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跟踪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战略;编制本区食品安全监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本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形成执法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预测;开展本区食品安全技术监管的能力建设和现有检测资源的整合利用;研究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抽验的阶段性重点,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抽验的科学性。

(三)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有关本区食品安全监管的情况。

(四)规划和管理本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和数据库建设。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指标体系,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调查和信息收集汇总制度。

(六)组织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关心食品安全的诚信体系建设。

(七)分析、评估和研究本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食品工业、食品商业经济结构状况,开展本区食品安全现状和前瞻性调研,提出本区食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食品产业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八)确定对食品市场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有关重大问题的原因调查及采取措施,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的市场监控,规范流通秩序。

(九)指导食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

(十)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组织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