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介绍 ::.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简介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于2001年8月27日成立,当时为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2004年2月,更名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内设一室三科,即办公室、稽查科、药品监管科、食品监察科。下属机构有金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宣布的四项公开承诺:

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遵守办事时限规定,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理;手续不完备的,实行一次告知、两次办结。

二、窗口受理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准确解答,用语规范,属于管辖范围的,按规定认真受理,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做好耐心解释。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般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特殊案件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将延长理由告知行政相对人。

四、严格执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八条纪律:

(1)不准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2)不准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和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利用工作关系购买低于规定价格的产(商)品或以其他名义无偿占用企业的产(商)品;

(4)不准利用职权以讲课、咨询等名义有偿服务;

(5)不准向行政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6)不准擅自参加行政相对人的各种庆典活动;

(7)不准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刁难、打击报复或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8)不准泄露监管工作机密和行政相对人的技术、商业秘密。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主办
 
 
联系电话:57972200